【盜竊案】4印尼男來港數周偷逾47萬現金 專趁長者提款後下手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24/03/11 11:53

最後更新: 2024/03/11 13:3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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疑犯犯罪得益。(警方圖片)

葵青警區人員2月29日接獲一名42歲本地女子報案,指她在葵涌一銀行外等候存款期間,發現其背包內約2.5萬元現金被盜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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葵青警區刑事部及分區特遣隊分析閉路電視片段後,迅速鎖定疑犯身份。鐵路分區特遣隊人員於3月8日發現疑犯,懷疑他們正準備離港。人員隨即聯同葵青警區刑事部、分區特遣隊及機場特遣隊人員拘捕4名外籍男子,年齡介乎25至47歲,涉嫌「扒竊」。

據悉,被捕男子均為印尼籍,以旅客身份入境,已逗留本港數周,被捕前正準備返回印尼,他們專等長者於銀行提款後,互相掩護,趁目標不為意時下手。

人員深入調查後,發現該4名男子亦涉嫌與去年10月至今年3月在屯門、上水、天水圍、長沙灣及青衣的5宗扒竊案件有關,單宗涉款最多10萬元,最老受害人已年屆90歲;案件中財物總值約475,200元。

4名被補男子現正被各暫控一項「盜竊」罪,將會在今日(3月11日)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。案件現交由葵青警區重案組跟進,警方不排除會有更多人被捕。

警方重申,「盜竊」是非常嚴重的罪行。根據香港法例第210章盜竊罪條例第9條,「盜竊」罪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監禁十年,市民切勿以身試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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責任編輯:陳麗娜